格隆汇4月8日丨新特能源(01799.HK)公告,为保障建议发行A股工作的有效及顺利开展,于2024年4月8日,董事会审议批准有关延长建议发行A股方案有效期的议案及延长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延长后的有效期为自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如适用)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日起12个月。
公司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延长建议发行A股方案有效期的议案将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提呈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批准。延长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将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提呈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批准。一份载有(其中包括)以上议案详情的通函,连同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的通告,将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适时发送予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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